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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办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扑火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建设;紧紧围绕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之目标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力争不发生人为火灾;检查、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搞好协调联防;定期评比、总结;组织防火科研,推广先进技术。
3、积极组织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管理建设,提高森林防火人员的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和作战能力,增强对森林防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严格管理、妥善维护、合理使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其效能;合理使用森林防火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各防火检查站、外站和了望台的作用,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开展创建文明站卡活动。
5、狠抓预防和扑救两个环节;强化调度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把握火险、火情动态,提出经济、科学、合理的扑救方案和措施,确保扑火安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6、进行翔实准确的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科学完备的森林火灾档案,完善森林防火资料管理;处理日常防火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以“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为原则,主动地发挥参谋部的作用。
防火办岗位标识
文明办公 礼貌热情 不谋私利 廉洁奉公
不推不拖 提高效率 协调服务 面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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