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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兴林局字〔2008〕96号
转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近期森林火灾情况通报的紧急通知
各林业局(森工公司)、管护局、汗马保护区管理局、根河(满归)航站、林业规划院: 现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近期森林火灾情况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件对4月16日发生在毕拉河、乌尔旗汉,4月19日发生在吉文因前期点烧防火线形成地下火,遇大风复燃引发的森林火灾进行了通报,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批评,明确了要求。安国通局长批示:“对贯彻落实提出明确、严厉要求,确保春防安全。”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针对当前异常干旱的气候条件、极为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林业局党政一把手要高度负责,明确责任,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基层领导的积极性,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集中精力抓防火,恪尽职守抓落实。 二、吸取火灾教训。乌尔旗汉、毕拉河、吉文林业局要全面认真清理、看守火场,达不到“三无”要求,不得撤兵,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否则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林业局要引以为戒,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坚决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三、实行戒严防火。各林业局要按照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戒严防火的命令,制定本地区戒严防火的具体措施。各木材生产、抚育伐作业要全部撤点下山,无生产作业的沟系全部实行封闭管理。要在交通要道、岔路口设立临时封山检查站点,采取内清外封的有力措施,限制擅自入山的人为活动。 四、强化火源管理。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入山从事森调、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队伍,须经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加强对入山采集业和旅游人员的管理,划定区域,实施联防联保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不得放任自流。 五、开展“三清”检查。要组织公安、森警、防火、资源管护等人员,深入林区腹地,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防火“三清”大检查。要组织足够数量的周边巡护人员,佩戴袖标,采取分区分段负责制,在公路沿线、入山道口巡回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险隐患。 六、加强火情监测。各了望塔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全天候监测火情,有情况及时报告。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各局防火办要严格火灾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七、队伍严阵以待。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集中食宿,24小时待命;林场级快速扑火队伍要实行生产待命。一旦发生火情,领导靠前指挥,果断决策,重兵投入,提高当日灭火率。 八、做好扑火准备。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队伍建制、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凡扑火机具装备不足的,要马上购置,能维修的要尽快维修,确保完好率达95%以上。接到林管局森防指远征扑火的命令,要在2小时内集结出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近期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火灾 通知 抄送:林管局党政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防火办,办公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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