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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兴林局字(2006)第101号
关于对武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支队嘉奖的决定
武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支队:
在今年春季扑火作战中,你们以大局为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调集所有大队和教导队1300余名森警官兵,长途跋涉,转战南北,奋战在火场上。支队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体参战官兵经受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勇猛顽强,敢打必胜,充分发挥扑火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扑灭了多起森林火灾,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集团公司(林管局)党委、集团公司(林管局)决定,授予武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支队“森林卫士,扑火先锋”荣誉称号,颁发奖旗一面,嘉奖人民币10万元,以资鼓励。
希望你们大力弘扬火场精神,保持部队光荣传统,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在今后防扑火工作中再立新功,为保护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宝贵的森林资源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党委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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